编辑: 过于眷恋 | 2017-03-31 |
还有多少带广告的疫苗本在使用, 也值得 追问. 对此须立即整改, 该销毁的坚决销毁. 本报评论员 王学义 在郑州疾控部门发放的疫苗本中, 夹 杂着奶粉、 儿童药品等各类商业广告. 近日, 有微商在推介时炫耀称, 因为是政府重 点支持和发展的企业, 其广告才会登上疫 苗本. (6月4日 《东方今报》 ) 预防接种证, 俗称疫苗本, 对每一个新 生儿童来说都非常重要, 它既是儿童免疫 接种的记录凭证, 也是入托、 入学和成年后 就业、 出国的 "健康身份证" . 商家把广告做 上了疫苗本, 看重的无非是两点: 第一, 精准, 还有什么比这种直接发到家长手中, 适 用领域广, 且丢了还必须补的证件, 更精准 的渠道吗? 第二, 公信力, 作为政府部门颁 发的权威凭证, 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政 府公信力. 所以, 也无怪乎微商敢大肆吹 嘘, "这个广告不是谁都能上的" "没有国家 支持是做不了的" . 只是, 如此赚钱, 良心不 会疼吗? 对此, 显然不能掉以轻心. 一方面, 本 质而言, 疫苗本相当于政府给孩子们提供 的一种健康凭证, 部分项目家长需要缴费, 这等于政府和家长之间的契约. 假如当地政 府单方面在疫苗本上印广告, 就涉嫌侵犯家 长和孩子权益. 另一方面, 防疫涉及孩子终 身健康, 疫苗本上印广告极易获取家长对广 告内容的信任. 这些广告涉及奶粉、 儿童药 品、 网络商城等, 加之在商家吹嘘之下, 家长 很容易被诱导, 一旦遇到不法商家制假售 假, 就可能造成大面积伤害, 甚至贻误孩子 一生. 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也难免遭到重 创. 如此严重的问题, 在当地存在已久. 报 道中, 早在2011年, 当地疫苗本中就出现了 商业广告. 2014年当地网友曾反映这一问 题, 当年11月原河南省卫计委回复称, 此前 接种证由一家印刷公司免费印制并供应给 基层, "我委并未收取任何相关广告费用, 该接种证也是免费发给每一位家长. " 并表 示, 将杜绝广告内容, 维护证件严肃性. 而 近日, 当地表示2016年起新版疫苗本再未 刊印任何广告. 但媒体采访中发现, 部分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仍在使用8年前的所谓 "老版" 带广告疫苗本. 时间跨度如此之长, 监 管部门为何看不到? 疫苗本到底登了多少 广告? 当地相关部门有没有从中获利? 这显 然不能自说自话, 应有第三方介入调查. 一 旦牵涉渎职、 贪腐问题就要一查到底. 还有多少带广告的疫苗本在使用, 也值 得追问. 对此须立即整改, 该销毁的坚决销毁, 能替换的要替换, 已使用多年无法替换的应由 发证机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标志, 说明只是纯 广告, 并非政府推荐. 而对某些商家, 也不能任 其 "吹" "骗" 下去, 应依法追究其虚假宣传的责 任. 微博、 微信等网络平台也要尽到把关责任, 该下架的要下架, 该封杀的要封杀. 靠泄密跳槽意向牟利, 应依法严惩 "110" 分流, 更要做好源头引流 观察家 巷议律师与法官互评 是一种良性互动 丰收 "我确实想跳槽, 但还没考虑清楚, 只是 更新了简历, 现在老板都知道了, 我真是 '骑 虎难下' , 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 近日, 在北京 一家语言培训学校工作的李先生无奈道. 采 访中, 记者发现, 更新简历却被 "告密" , 李先 生的遭遇不是个例. (6月4日 《工人日报》 ) "骑驴找马" 是不少职场人的做法, 这种 方式可能会影响工作, 劳动者应遵守职场伦理 以及相关劳动法规. 但是, 无论是第三方平台靠 泄密跳槽意向来牟利, 还是用人单位花钱购买 泄密信息, 都是不可取的. 任何网络运营者都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 赚钱, 靠泄密跳槽意向而牟利, 是一种明显的违 法违规行为. 我国法律早就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 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 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 密, 不得泄露、 篡改、 毁损, 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 他人提供. 而据媒体调查, 用人单位只要向第三方平台 支付1350元成为会员, 就可享受实时监控员工动 态、 流失预警第一时间推送、 专属客服通道等服 务. 可见, 这种第三方平台为了自己的利益, 完全 置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 对此应依法严惩. 根据 《网络安全法》 规定, 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的, 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 停业整顿、 关闭 网站、 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 被泄密的劳动者也可根据 《侵权责任 法》 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进行维权. 行政处罚 和劳动者依法维权同时进行, 才能让泄密的第 三方平台付出沉重代价. 另外, 这种平台还应纳 入失信黑名单, 受到失信联合惩处. 但这需要劳 动者收集相关证据、 执法者深入调查. 张淳艺 公安部近日制定出台了 《为公安派出所 减负10项措施》 . 针对当前派出所在接处警 工作中非警务类警情数量较大, 消耗和分散 着民警从事公安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问题, 该 措施提出, 要有效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 项, 深化 "110" 接处警社会应急联动服务机 制. (6月4日 《新京报》 ) 110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保护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通道. 与此同 时, 无效报警、 恶意报警问题也一直困扰着 110. 不过, 一些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虽然不属 于110受理范围, 却也反映出公众诉求. 与挂 掉电话不予理睬相比, 更合理和人性化的处 置方式应是将这部分求助事项分流出去, 交 由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予以处理. 如今, 在 公安部制定的 《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 施》 , 正是强调有效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 事项, 在城镇地区全面落实为派出所分流非 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渠道和工作机制. "110" 分流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一方面可 以减少非警务非紧急类求助的出警频率, 将更多 警力用于秩序维护和打击犯罪, 同时, 也让群众 反映的问题得到了专业化的处理. 不过也应看 到, "110" 分流只是一种补救措施, 在做好分流的 同时, 更要从源头做好引流, 消除无效报警行为. 一方面, 对恶意骚扰110或报假警等违法行为, 依 法严肃处理. 另一方面, 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 话, 做到 "一号对外" "一站式服务" . 眼下, 许多部门都开通有政务服务热 线, 这些号码太多又很相似, 老百姓很难记 得住. 应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 打 不通、 无回应等问题. 只有政务热线实现集 中管理、 统一受理、 按责转办、 限时办结, 才 能避免110越俎代庖扮演 "总机" 角色. 记者6月4日从浙江省高级法院 获悉, 该院与省司法厅日前出台 《关于 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 (试行)》 , 互评数据可作为员额法官案 件评查、 年度考核、 晋升晋级、 评优评 先, 以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评优评先 的重要参考. (6月4日中新网) 法官与律师是法治专门队伍的主 力. 浙江推出的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 有利于律师与法官之间形成 "良性互 动" , 还有利于及时发现案件审判过程 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有利于对律师与 法官进行有效监督. 让法官与律师既 要保持一定距离, 又要能携起手来进 行正常的交流与合作, 互评机制迈出 了重要的一步. 此外, 还需要采取更多 的有效措施, 让双方能够 "各司其职" , 构建 "敬" 与 "清" 的关系, 共同推进法 治进步. 戴先任 新闻评论 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责编 王学义 美编 谭云滨 值班主任 李伟志 A02 6月3日上午, 一些消费者在优衣 库门店抢购的视频, 在朋友圈刷屏. 在 视频中, 有的优衣库门店卷闸门还没 有完全开启, 消费者就一拥而上, 爬进 店里抢购. 还有的门店里消费者在争 抢中大打出手. (6月4日 《潇湘晨报》 ) 由于 "疯抢优衣库" 的都是90后乃 至00后, 不少70后、 80后表示无法理 解, 有的甚至用 "脑残" 等字眼来形容. 如此不顾秩序当然不对, 但事情并没有 那么难懂. 这些为了抢一件衣服而不顾 一切的年轻人, 并没有那么傻. 这次抢 的是一个当代艺术家KAWS和商家联名 推出的T恤产品, 同之前星巴克的猫爪 杯一样, 在年轻人中大受青睐. 有的抢 到之后, 立刻到网上加价转卖. 对于此 类行为, 其实不用动辄将其污名化, 多 了解一下就可以理解. 假如连了解都不 愿意, 只能说明你已经老了. 苑广阔 年轻人的疯狂 其实并非那么难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