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7-04-01 |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2008 年3月28 日,国统股份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哈尔滨国统进行单方增资,哈尔 滨滨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哈滨会验[2008]11 号《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国统股份增资投入哈 尔滨国统注册资本人民币 1,960 万元,增资完成后国统股份持有哈尔滨国统 75%的股权. 本项担保是国统股份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国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承兑汇票向银行提供的 连带责任担保, 对于哈尔滨国统获得 PCCP 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本项担保虽然没 有获得哈尔滨国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但并没有损害国统股份的利益. 本项担保已由国统股份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已提交国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将提交国统股 份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担保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