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7-04-02
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大连派思燃 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 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KG5 技术的改进升级工作需要与国内外顶级燃气轮机研发机构合作且 后续研发所需资金量巨大, 而公司与已达成合作意向的国内研发机构的合作事宜 仍无实质进展,公司向控股股东转让 KG5 专有技术相关资产,有利于公司规避 因KG5 技术开发升级及产业化能否完成的不确定性给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风险, 减轻因 KG5 技术改进和产业化工作给公司带来的较大资金压力,减少对上市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不利影响.

2、鉴于上述情形,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平等协商,转让价格以公司购买相关 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款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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