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7-04-02
1 证券代码:

002092 证券简称: 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 2017-16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化学 或 公司 )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 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 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相应的 整改措施 上市公司于

2013 年12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 《关于中泰化学 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 (新证监局函〔2013〕161 号) ;

于2016 年7月收到中 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关于中泰化学双随机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 (新 证监局函〔2016〕203 号) ;

于2015 年4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94 号) ;

于2015 年7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 的监管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80 号) ;

于2015 年9月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中小板关 注函〔2015〕第417 号) ;

于2016 年5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雷霞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93 号) .上市公司就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 了研究,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讨论,结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对于上述整改决定的回复报告. 相关回复报告递交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后, 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 异议. 上述事项涉及的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如下:

(一)《关于中泰化学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3〕161 号)

1、证监局提出的问题 (1)财务独立性不足 ①在财务核算方面,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使用股份公司 SAP 系统,设立 了8个帐套,不利于财务独立核算、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 ②资金支付审批方面,经抽查发现,2013 年10 月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向股份 公司借款 1.33 亿元,财务资助审批表上财务资产部主管领导签署人为

2012 年末 已调任集团公司董事及总会计师孙润兰. ③资金管理方面,检查发现,公司部分银行预留印鉴未及时变更,个人印鉴 仍为

2012 年末已调任集团公司董事及总会计师孙润兰,存在合规和操作风险. (2)人员变更较大、控股股东承诺履行不到位 中泰集团成立后,你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兼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原副总经理王 龙远、余小南、刘新春,财务总监孙润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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