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04-04 |
(股份代号:3948)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 (合称 「本集团」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本公告已列载本公司 2014年中期报告全文,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有关中期业 绩初步公告附载资料的要求.本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的印刷版本将适时寄发予本公 司的股东以及上载至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 的网站www.yitaicoal.com以供阅览. 承董事会命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东海 中国内蒙古,2014年8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张东海先生、葛耀勇先生、刘春林先生、张东 升先生、张新荣先生、吕贵良先生及宋占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俞有光先生、 齐永兴先生、宋建中女士及谭国明先生. * 仅供识别 目录 二零一四年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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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5
第三节 会计数筒莆裰副暾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5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1
第八节 财务报告.57 重要提示及释义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 一.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 「报告期」 ) 的中期业绩未经审计,但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愀刍峒剖岚洳嫉 「香港审阅工作准则」 第2410号 「独立核数师对 中期财务信息的审阅」 进行了独立审阅工作.
(四) 公司负责人张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贵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杨永 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连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二零一四年中期报告
3 重要提示及释义 (续) 二.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煤制油公司 指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或本公司 指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成套公司 指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红庆河煤矿 指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呼准铁路公司 指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内蒙古 指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京能热电 指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京泰发电 指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蒙泰不连沟 指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酸刺沟煤矿 指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苏家壕煤矿 指 神木县苏家壕煤矿 中科合成油 指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