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7-04-10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建议或本计划文件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疑问,应谘询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计划文件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 让之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计划文件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计划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计划文件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之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亚洲卫星管理层ASIA SATELLITE 股权信托TELECOMMUNICATIONS 及HOLDINGS LIMITED ASIASAT MSOT (PTC) LIMITED 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以亚洲卫星管理层股权信托受托人 (股份代号:1135) 之身份行事 建议根倌酱锕痉ǖ99 条以协议计划形式私有化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及收购守则规则25 项下之交易及建议撤销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之上市地位亚洲卫星管理层股权信托与AsiaSat MSOT (PTC) Limited ( 以亚洲卫星管理层股权信托受托人之身份行事)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委员会之独立财务顾问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本文件所采用之词汇与本计划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董事局函件载於本计划文件第10至第31页.说明函件载於本计划文件第66至第87 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就建议致独立计划股东之意见函件载於本计划文件第32至第33页.英高致独立董事委员会载有其关於建议之意见及确认 管理层激励奖赏计划项下之初步奖励分配安排是否属公平合理之函件载於本计划文件第34至第65页.股东及独立计划股东应采取的行动载於 本计划文件第i至第ii页.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星期三) 召开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会议通告及大会通告分别载於本计划文件第N-1至第N-2页及第 SGM-1至第SGM-17页.无论 阁下能否亲身出席有关会议,务请 阁下按照有关表格上分别印列之指示,填妥及签署法院会议适用之粉红 色代表委任表格及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白色代表委任表格,并尽快将有关表格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八三号合和中心十七楼) ,惟无论如何不得迟於本计划文件第i至第ii页所载 「股东与独立计划股东应采取之 行动」 及第28至第29页所载 「董事局函件」 一节 「会议及股东与独立计划股东应采取之行动」 一段所列明之各别时间.倘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并 未按上述方式交回,亦可於法院会议上送交法院会议主席. 本计划文件由本公司及要约人联合刊发. 本计划文件的中英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股东及独立计划股东应采取之行动i本计划文件随附供法院会议使用之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及供股东特别大会使用之白色 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 阁下能否亲身出席有关会议,务请 阁下按照有关表格上分别印列之指示,填 妥及签署随附之法院会议适用之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及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白色代表委任 表格,并尽快将有关表格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八三号合和中心十七楼) ,惟无论如何不得迟於下列各时间 方为有效: ? 法院会议适用之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最迟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星期一) 上午 九时三十分交回,惟倘并未於上述时间将有关表格交回,亦可在法院会议上交给 法院会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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