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年, 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成完毕后投产前,要向环保部门递交开工生产报告备案.建设单位要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环保 验收,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同时,依照相关规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按要求落 实应急减排措施.违反本规定要求的,你单位应承担相应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管由莘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公章2019 年5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