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4-12 |
3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常青新能源 )提供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的 担保,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峰先生为福建常青新能源董事,公司副 总经理李智华先生为福建常青新能源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杨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徐逸星女 士、 仇斌先生和郭站红先生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就其出具事前认可声明及独 立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关联担保系根据福建常青新能源日常经营的 实际需要,有利于其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9-018》公告)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利维能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 稠州银行 、 安徽利维能 )、福建常青 新能源、杉杉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 杉杉物产 )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额度如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在关联方稠州银行进行存款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将在稠州银行继续进行资金存储,预计存款余额不超过 60,000.00万元,利息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存款利率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价格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2019年度向关联方出售商品额度预计的 议案;
(1)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预计向安徽利维能出售锂电池材
4 料等商品, 销售发生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销售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价格确定. (2)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预计向福建常青新能源出售锂电 池材料等商品,销售发生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销售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 交易价格确定.
3、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2019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额度预计的 议案. (1)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预计向福建常青新能源采购锂电 池原材料等商品, 采购发生额预计不超过10,000万元,采购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 类交易价格确定. (2)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杉杉能源预计向杉杉物产采购锂电池原材 料等商品, 采购发生额预计不超过40,000万元,采购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价格确定. 关联董事庄巍先生、陈光华先生、李凤凤女士、沈云康先生、杨峰先生和 钱程先生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徐逸星 女士、 仇斌先生和郭站红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就其出具事前认可声 明及独立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在稠州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 的正常的资金存储业务, 存款利率按商业原则,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 定;
公司向关联方购销商品系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