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7-04-12 |
(三) 项关于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合法规范经营 的要求.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股东填写、确认的调查表及出具的书面声明,公司股权结构清晰, 股东所持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历次股权转让 及增资行为均合法、有效;
公司整体变更过程合法、合规,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 以来未发生任何股票发行或股权转让行为.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我公司已于
2015 年5月27 日与新能源股份签订了 《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 议书》 . 鉴于新能源股份符合股转系统公司规定的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条件, 我公司特推荐新能源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四、提请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共持有公司 36,5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5%.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可能利用 控股股东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投资、关联交易、人事 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公司决策存在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 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2)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变动风险 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在政 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 、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法规和条例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 对上网电价保护、 强制并网、 强制购电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从而显著地提升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经济性. 国务院于
2015 年3月15 日发 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9 号文) ,明确推 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进电价改革.如果未来国家的电 价政策发生变化, 将可能降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对公司持续经营可能带来重大 影响.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者到期取消将可能减少公司利润,并将可能对公司业 绩带来波动. (3)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一系列可再生能源产业支持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 下游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行业, 部分上游企业也开始拓展下游产业链;
同时, 《关 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9 号文)明确新一轮电 力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电力领域进一步市场化改革, 将向更多的社会资本开 放售电业务牌照,更多的民营资本将加入发电、售电行业,由此将形成越来越激 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因此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经营地域集中风险 公司的业务发展本着稳健扩张的原则,依托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整体优势,促进集团新能源产业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 核能等领域的协调发展和综合效益的持续提升. 公司目前主要的风电、光伏以及 生物质发电项目均分布在江苏地区, 江苏地区主营业务收入高度集中, 如果未来 江苏地区的新能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将可能对本公司经营带来 负面影响. (5)生物质燃料供应变化风险 考虑到项目的经济性, 生物质发电所需原料来源于通常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