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7-04-13 |
乙方将积极履行上市公司重要股东 的职责,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定.
(五)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 承诺、 保证, 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 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2、若因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或不履行中国法律规定 的有关强制性义务, 其结果实质性地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或交割不能完成,则该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因本次交易终止导致守约方所蒙受的经济损失金额作为 违约赔偿金.
3、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 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对价股份的,每逾期一日,应以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为基数,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计算违约金, 但由于非甲方原 因导致逾期支付的除外.
4、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每逾期一日,应以标的资产 转让价款为基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计算违约 金,但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逾期交割的除外.
(六)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2、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 加以解决. 如协商未果,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在中国北京仲裁解决.仲裁庭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仲裁员由甲方指定, 一名仲裁员由乙方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由该二名仲裁员共同选定.各方在此同意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3、在根据第
(五)条规定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除争议所涉事项外,各方应 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七)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终止
1、成立 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成立.
2、 生效 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a.本协议已经成立;
b.本次交易经甲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c.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以书面批复为准). 各方应尽其最大合理努力促使本条所述之生效条件尽快实现.
3、变更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 各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 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4、终止 a.如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则本协议自中国证监会否决本 次交易之日起终止,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协议一致同意继续进行本次交易. b.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时, 本协议方可终止.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