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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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预付租约款项摊销 C C
117 11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C
923 102 1,025 持作买卖投资之净亏损 17,993 C C 17,993
8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 已终止 经营业务 证券投资 物业发展 未分配 合共 木材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业绩分类资产 包括之资料: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C
964 341 1,305 C 1,305 预付租约款项摊销 C C
117 117 C
11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C
836 204 1,040 C 1,040 呆坏账拨备 C C C C 21,412 21,412 存货拨备 C C C C 41,462 41,462 按金及预付款项撇销 C C C C 2,789 2,789 持作买卖投资之净亏损 36,437 C C 36,437 C 36,437 本集团的业务几乎全部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驻居国) 及香港. 本集团非流动资产包括位於香港为数达170,000港元 (二零一一年:217,000港元)之 物业、厂房及设备,而其余全部非流动资产则位於中国 (持有该等资产之集团实体经 营所在国家) . 本集团营业额包括证券投资产生之股息收入,乃自香港录得. (d)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於相关年度,营业额 (包括已终止经营业务) 占本集团总销售10%之客户如下: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A1 不适用 14,807 客户B1 不适用 10,754 客户C1 不适用 8,119
1 来自二零一一年已终止经营之木材分类之营业额.
9 4. 其他收入 持续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 合计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利息收入 1,012
774 C
944 1,012 1,718 出售废旧材料 C C C 2,136 C 2,136 政府拨款 (附注) C C C 1,906 C 1,906 其他
58 49 C 1,135
58 1,184 1,070
823 C 6,121 1,070 6,944 附注:於二零一一年,政府拨款指本集团木材相关业务就节能及减污所产生之开支收取之 补偿.该等补贴并无未达成之附带条件,因此,本集团於收取拨款时予以确认为收 入. 5. 其他收益及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 合计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衍生金融工具之收益 85,574 235,964 C C 85,574 235,964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附注8) 24,215 C C 21,477 24,215 21,477 持作买卖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17,993) (36,437) C C (17,993) (36,437) 首次确认可换股票魉 (7,871)7,871) C 提早赎回可换股票魉 (3,162)3,162) C 80,763 199,527 C 21,477 80,763 221,004 6. 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 合计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下列各项之利息: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 之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借贷 C C C 2,921 C 2,921 -其他借贷
279 116 C C
279 116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之 可换股票 实际利息费用 18,694 39,733 C C 18,694 39,733 18,973 39,849 C 2,921 18,973 42,770
10 7. 税项 由於本公司及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均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作出香港 利得税拨备. 由於於中国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均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作出中国企业所得税 拨备. 本年度税项与综合全面收益表内除税前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一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28,242 99,485 按国内所得税税率25% (二零一一年:25%) 徵税 (附注) 7,060 24,871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 7,381 17,492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27,700) (59,171) 未获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13,259 16,808 年度税项 (与持续经营业务有关) C C 附注:国内所得税税率25% (二零一一年:25%)为本集团大部分营运适用之中国企业所 得税税率. 於报告期结束时,本集团有未用税项亏损290,877,000港元 (二零一一年:272,991,000港元) 可抵销未来溢利.由於未能预测未来溢利流量,并无就上述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 产.未确认税项亏损包括2,760,000港元之亏损 (二零一一年:3,201,000港元) ,将最晚於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一年:二零一六年) 到期.其他亏损均可无限期结转.截至二零一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出售TGT Group (见附注8(a)) 后处置税项亏损35,150,000港元. 8. 已终止经营业务 出售附属公司 (a) 出售TGT Holdings Corporation ( 「TGT」 ) 及其他附属公司 ( 「2012年出售事项」 )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与Barstow Holdings Limited ( 「Barstow」 ,一家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 订立协议,以出售其於Ta Fu Strategic Investment Limited, TGT及其附属公司Fulbond Business Services Lim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