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4-14 |
10 C 本公司选择赎回: 於向债券持有人及受托人发出不少於30 日但不超过60 日之不可撤销通知(「选择赎回通知」)后,本公司可於选择赎回通知订明的日期按本金额连同截至有关日期 ( 不包括 该日)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赎回全部(而非仅部分)债券: (i) 於2022 年4月18 日之后但於到期日前之任何时间,倘股份之收市价於公布该赎回通知之日前连续30 个交易日中的20 个交易日至少为兑换价之130 % , 则生效;
或(ii) 在任何时间,倘发出相关选择赎回通知日期前,应就最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