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4-14 |
或(ii) 经债券持有人之特别决议案批准的任何相关债务、担保或弥偿保证,或其他抵押. C
7 C 兑换期: 於2019 年5月8日或之后至到期日前第七日(包括首尾两日)营业时间结束时,或倘於到期日前本公司要求赎回债 券,则直至不迟於指定赎回日期前七日的日期 ( 包括首尾 两日 ) 营业时间结束止,或倘相关债券持有人根蹩罴 条件发出要求赎回通知,则直至就该等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而发出该通知前营业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止. (a) 倘债券持有人须根蹩罴疤跫,透过送交或递呈相关通知要求本公司赎回或购回有关债券,不可就债券行使兑换权,或(b) 除非受托人根蹩罴疤跫⒊鐾ㄖ髁硇泄娑,否则不可行使兑换权. 因兑换债券而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将按将予兑换的债券本金额除以於相关兑换日期有效的兑换价厘定. 兑换价: 初始兑换价为每股14.69 港元,较股份於2019 年3月21 日交易时段结束时之收市价(11.30 港元)溢价30 % . 初始兑换价乃由各方经参考本集团近期股价及未来前景进行公平磋商后厘定. 兑换价将视乎多种情况而调整,其中包括股份合并、股份拆细或股份重新指定或重新分类、溢利或储备资本化、资本分派、发行供股股份或股份购股权或供股发行其他证券、以低於当前市价95 % 发行股份、修改兑换权、按条款及条件所载向股东作出其他发售及其他事件. 兑换价不得下调以致因转换债券而发行之股份将按较其面值折让之价格发行或须於不获当时有效之开曼群岛适用法例许可之任何其他情况下发行股份. C
8 C 於控制权变动时调整: 倘出现控制权变动,本公司应於其得悉有关控制权变动后七日内向债券持有人发出该事件的通知 ( 并向受托人发 出副本).发 出 控制 权变动通 知后,於 行 使任 何兑换权 致使有关兑换日期处於控制权变动后30 日内或(如较后)向债券持有人发出控制权变动通知当日后30 日内,兑换价应按下列公式调整: NCP = OCP
1 + (CP x c/t) 其中: 「NCP」 指新兑换价 「OCP」 指於相关兑换日期生效之兑换价 「CP」 指30% ( 以分数列示 ) 「c」 指自控制权变动发生当日(包括该日)起至到期日(不包括该日 ) 止期间的日数 「 t 」 指自截止日期起(包括该日)至到期日(不包括该日)止期间的日数. C
9 C 到期赎回: 除非先前已根蹩罴疤跫昊亍⒍一换蚬郝蚣白⑾,否则本公司将於到期日按其本金额之100%赎回各债券. 因税务原因赎回: 倘本公司於紧接发出有关通知前向受托人确定及证明:(i) 本公司因中国、开曼群岛或香港或任何政治分区或下属任何税务主管机构的法例或规例改动或修订,或有关法例或规例的一般应用或官方诠释出现任何改动,而有关改动或修订於2019年3月21日或之后生效,致使本 公司已经或将会有责任缴付税收条款及条件之条件9中规 定或所述的额外税款,及(ii) 本公司采取合理规避措施却无法规避有关责任,则本公司可选择透过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不少於30日但不超过60日之通知 ( 「税务赎回通知」 , 该通知属不可撤销)而按本金额连同截至有关日期(不包括该日 ) 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於税务赎回通知所指定之赎 回日期赎回全部(而非仅部分)债券,惟倘有关债券的款项到期支付,不得早於本公司有责任缴付该等额外税款的最早日期前90日发出任何税务赎回通知.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