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7-04-14
1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信租赁 、 公司 )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大型金融 租赁公司,于2007 年12 月26 日成立,注册资本

80 亿元 人民币,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 银行 、 母行 、 母公司 )全资控股,注册地北京.

作为 建设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建信租赁围绕建设银行发展战略,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基础管理,加强与母 公司业务联动,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全面提升公司 的价值创造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风险内 控能力,实现租赁业务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补充中长期资金,更好地为公司客户提供中 长期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支持客户发展长期项目投资,支 持国家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经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决 议同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4]第8号》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 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和《金融租 赁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第3号)要求,建信租赁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的

2016 年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金融 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 为切实履行本次债券发行主体的义务、保护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效保证本次债券按期还本付息,公司将按照本

2 次债券发行条款的约定,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公司 制定了本次债券的专项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安排 公司通过加强流动性管理,定期监测租赁项目现金流 状况以及债券付息及到期兑付时点现金流缺口状况,及时 调整资产期限结构,确保融资租赁项目到期现金流可以满 足偿债需要.具体内容为:

(一)付息安排 1.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后,公 司将按月对本期债券计提利息,摊入当期成本. 2.在本期债券每年付息日的前两周,纳入公司的资金 计划安排,提前做好利息支付准备. 3.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每次付息日前

2 个工作日和最后一次付息 日前

5 个工作日进行付息公告,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将相 应资金划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定的代理付息账户.

(二)本金兑付安排 在本期债券到期日前三个月,公司将密切跟踪资产到 期的现金流,统筹安排好流动性管理工作,逐步加大资金 备付能力,确保在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全部兑付资金到位,

3 并在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进行兑付公告,确保本期债券及 时兑付.

二、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一)股东支持、强大的资金实力及较强的盈利能力 是债券到期偿还的根本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 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2%、9.23%、11.14%和9.90%. 建设银行已于2015年1季度完成对公司的增资,增资后注册 资本金达到80亿,公司资本得到充实,资本充足率高于监管 要求,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为业务进一步发展及偿还 债券本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高的 发展质量,自有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较强.2013 年末,公 司资产总额 512.18 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89 亿元, 净利润 3.7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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