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4-14 |
(2) 以就进行购回目的而发行新股份的所得款项支付;
或(3) 倘细则准 许及受开曼群岛公司法条文所限,以股本支付.倘任何应付溢价超过购回中 将予购回股份的面值,则该溢价必须以本公司的溢利或本公司股份溢价账或 两者共同支付,或倘细则授权及开曼群岛公司法条文批准,以股本支付. 基於本文件所披露的本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并计及本公司现时营运资金 状况,董事认为倘购回授权获全面行使,其可能对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及或本公 C IV-6 C 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相较本文件所披露的状况) .然而,倘 行使购回授权会对董事所认为本公司不时适宜的营运资金需求或资产负债水 平有重大不利影响,则董事不拟行使购回授权. (iii) 买卖限制 本公司可购回不超过紧随 [ 编纂 ] 及资本化发行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总数 10% 的股份.於紧随购回股份后
30 日期间内,未经联交所事先批准,本公 司不得发行或宣布拟发行股份.倘购回会导致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数目低 於联交所规定的有关指定最低百分比,则本公司亦不得於联交所购回股份. 本公司须促使其委任购回股份的经纪於联交所要求时向其披露有关购回的资 料.此外,倘购买价较股份於联交所买卖的先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高 出5% 或以上,本公司不得於联交所购回股份. (iv) 购回股份的地位 所有购回股份 (不论於联交所或以其他方式购回) 将自动撤销上市,该等 股份的股票亦须注销及销毁.根旱汗痉,本公司购回的股份於购 回时须视为已注销,而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须相应扣减所购回股份的总面值 (尽管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将不会因购回而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