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7-04-18

2012 年4月23 日吊销营业执照,2013 年1月21 日厦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对该公司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公司于

2013 年8月9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3)厦中法民清(预)字第1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作出裁定如下:受理天津松江股份有 限公司对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4 年5月6日,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组织了谈话, 并表示将依法律程序继续 进行清算. (2)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公司 46%股权:该企业经上海浦东新区人 民法院(2012)浦民二(商)初字第

32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于2012 年5月18 日解散,目前正在着手清算相关事宜. (3)仓山区鹭岭路

73 号(土地证号:榕国用

2005 第00175300053 号,面积7440.70m2 )地块被福州市政府纳入社会保障房用地范围内,现仍在与政府部 门沟通协商相关收储具体事宜. 公司目前仍积极配合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高扬瑜先生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做好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同业竞争问题的落实解决请详见本公告第

二、

(二)部分.

(二)2010 年8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向公司下发津 证监公司字[2010]29 号《关注函》

1、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1)请重组时出具承诺函的有关各方,认真履行承诺,务必按承诺的时间 和内容如期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如果对原有承诺存在修改事项,应征求证监会意见. (3)请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规定做好同业竞争问题解决中的决策、

4 决议、披露工作. (4)涉及重大应披露信息时,务必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工作,防止内幕交易.

2、公司的落实情况 根据资产重组过程中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为解决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所作出的承诺, 相关各方协商制定了由公司收 购天津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铭朗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的交易方案.该笔交易于

2010 年10 月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 司2010 年11 月12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11 年8月25 日,交易标的 在售华盈大厦项目 已完成产权过户工 作;

另一交易标的 在建铭朗国际广场项目 也已完成土地证过户工作.2012 年3月12 日,公司收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后事项之总结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为: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天津松江已取得铭朗置业此次交易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的资产,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产权已过户至天津松江名下.该交易依 照市政集团、市政开发、滨海控股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该交易的实施 解决了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做好重大应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并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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