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4-20 |
2、 本公司是经过债转股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3 7647.9 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股份总额的 58.8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国务院 国办发[1999]33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1999]80 号文件批复, 信达可从事资产管理范围内 的股票承销和上市推荐业务.中国证监会根据以上文件给信达颁发了《经营股票承销 业务资格证书》,规定该公司为 特别主承销商 ,承销业务限定在资产管理范围之 内.本次发行信达作为本公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属资产管理范围内的股票承销, 符合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政策规定.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又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按照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严 格履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职责,但考虑到本次发行存在关联保荐和承销的情形,特 别提示投资者注意关联保荐和承销可能引致的风险.
3、 本公司属国家 三线脱险搬迁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1】
133 号文件批复, 十五 期间(2001 年―2005 年)本公司享受增值税 先征收,后返还 80% 的优惠政策.2004 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税优惠政策所获补贴收入为
1703 万元, 占该年度利润总额的 53.20%;
2005 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税优惠政策所获补贴收入为
2186 万元,占该年度利润总额的 64.83%.根据
2006 年12 月收到的财税【2006】166 号文件, 本公司继续享受增值税 先征收, 后返还 60% 的优惠政策到
2008 年底.
2006 年度,本公司因增值税优惠政策所获补贴收入为
2269 万元,占该年度利润总额的 52.23%.如2008 年之后该政策不能延续,将造成本公司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4、本公司地处甘肃戈壁腹地,路途遥远,原材料及产成品的运输半径较长,公司 近年来产能持续扩张,对主要原材料钛精矿的需求增加较快,原材料价格及运输成本 逐年上涨.公司经营尚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风险: ①主要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本公司钛白粉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钛精矿和硫酸,根据
2006 年成本构成情况, 钛精矿占生产成本的 24.16%,硫酸占生产成本的 14.34%. 近年来由于国内钛白粉产量的增长,出现了钛精矿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的局面.
2004 年,本公司钛精矿平均采购价格比
2003 年上涨
67 元/吨,上涨幅度 7.77%,增加 成本 333.32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为 5.09%;
2005 年,钛精矿平均采购价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4 格与
2004 年基本持平;
2006 年,钛精矿平均采购价格比
2005 年上涨
123 元/吨,上 涨幅度 13.30%,增加成本 1084.78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为 10.67%. 本公司生产钛白粉所用的硫酸主要由省内厂商供应.本公司所在的甘肃河西走廊 是国内重要的硫酸产地,硫酸资源比较丰富.目前硫酸有三大供应商:金川有色金属 公司、河西化工有限公司和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其年产量分别为
110 万吨、12 万吨和
48 万吨,供应比较充裕.但近几年由于全国工业增长速度较快,拉动基础原材料硫酸 的供应也出现紧张局面,价格大幅波动.2004 年,硫酸价格上涨 16.51 元/吨, 上涨幅 度4.6%, 增加成本 167.37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为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