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7-04-22 |
5 综合中期简明财务状况表 (续) 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一年 二零一零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附注 11) 权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50 50 滚存盈利 13,865 12,907 储备 3,546 5,485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17,461 18,442 非控制性权益 6,608 5,608 权益总额 24,069 24,050 负债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
10 6,156 4,305 应付所得税
363 104 其他应付税项
295 156 短期借贷 3,789 4,328 10,603 8,8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贷 10,607 2,478 递延税项负债
933 1,021 其他长期承担
14 9 11,554 3,508 总负债 22,157 12,401 权益及负债总额 46,226 36,451 流动资产净值 6,702 1,39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5,623 27,558
6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1.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截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简明财务资料乃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 则(「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 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本文所呈列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简明财务资料应与本公司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所 载之综合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一并阅览. 除下文所述者外,编制未经审核综合中期简明财务资料适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用者一致. 本文所载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以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中期简明财务 资料乃未经审核,但董事会认为已根愀刍峒谱荚虻
34 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妥为编制未经审核综合中期 简明财务资料之所有必要调整 (仅包括一般经常性调整) .截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经营业绩并不 一定预示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营业绩. 於本财政年度不均衡产生之成本,仅在本财政年度年结日可适当计算或递延该等成本时,方会计入未经审核综 合中期简明财务资料内或递延处理. 期内所得税费用使用税率累计,而该税率适用於本年度预计应课税溢利总额. 下列准则及诠释之新修订须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但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与本集团无关,或并未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7 号 (修订本) 披露-金融资产之转让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0 号 综合财务报表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1 号 共同安排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2 号 於其他实体之权益披露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3 号 公平值计量
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之增加 金融工具-金融负债
3 香港会计准则第
1 号 (经修订) 财务报表之呈列
2 香港会计准则第
12 号 (修订本) 递延税项:相关资产之收回
1 香港会计准则第
19 号 (二零一一年) 雇员福利
3 香港会计准则第
27 号 (二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
3 香港会计准则第
28 号 (二零一一年) 於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实体之投资
3 1 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开始之本集团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开始之本集团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开始之本集团年度期间生效
7 2. 分部资料 营运分部之呈报方式与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之内部报告贯彻一致,乃由本公司董事会决定. 本集团按产品及服务组织其业务.就产品及服务而言,本集团广泛从事一系列石油相关业务,其收益来自其两 个经营分部:勘探与生产,以及天然气分销. 勘探与生产分部从事原油及天然气之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其可进一步按地区基准 (中国、南美及其他地 区) 分类. 天然气分销分部从事中国天然气之销售及天然气之输送.於二零一零年收购若干天然气项目及本集团业务持续 扩大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及评估天然气分销分部内之两个新分部.目前,天然气分销分部包括天然气销售、 LNG 加工及接收站 (前称「LNG 加工及储运」 ) 及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管道分部并不符合可呈报分部之定义,其财务资料载於天然气销售分部. 销售并非在经营分部之间进行.董事会根鞣植恐盟胺延们耙缋 (亏损) 、应占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 实体之溢利减亏损评估经营分部之表现 ( 「分部业绩」 ) . 总资产不包括递延及即期税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於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实体之投资,以上各项均集中管理 ( 「分部资产」 ) . 企业收支净额主要指存款期为三个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所赚取的利息收入,及公司产生之 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公司持有之存款期为三个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