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04-23 |
6 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所有成员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4)政府购法第
22 条要求的其他条件,包括社保、纳税等,与
第四章第十条其他资料 相呼应.
八、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8.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 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8.2 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将修改资 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8.3 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
3 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9.
1 本项目申请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
2018 年9月21 日至
2018 年9月29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 14:30 至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