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7-04-23 |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份,应立即将本通 函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人,以 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26) 有关建议收购 MODERN VISION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以及销售贷款之 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
有关授出贷款 及接纳认购期权之 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问 ROYAL EXCALIBUR CORPORATE FINANCE COMPANY LIMITED 皇家骏溢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星期五) 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干诺道中200号 信德中心东翼3楼澳门赛马会会所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SGM-1 及第SGM-2页.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敬请 阁下按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 示尽快填妥表格并将之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惟无论如何不得迟於有关 大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出席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并於会上投票.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6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33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34 附录一 - 本集团之财务资料 I-1 附录二 - 目标集团之会计师报告 II-1 附录三 - 目标集团之管理层论述及分析 III-1 附录四 - 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IV-1 附录五 - 该物业之估值报告 V-1 附录六 - 一般资料 VI-1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SGM-1
1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 建议收购Modern Vision全部已发行股本以及销售贷款 「该公布」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公布,内容有 关 (其中包括) 收购事项、授出贷款及接纳认购期权 「获批数字」 指 具有於 「购买价」 一节中载列之涵义 「联系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Best Combo」 指Best Combo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银行一般开门营业之日子 (不包括星期六或当日 上午十时正在香港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 雨信号之日子) 「认购期权」 指 陈女士向Best Combo授出之期权,以按认购期权价收 购认购期权股份 「认购期权价」 指 贷款本金额减贷款金额调整 (如有) 「认购期权股份」 指 陈女士所持Reform Base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本公司」 指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 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完成」 指 完成收购事项 「发展期」 指 具有於 「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及初步数字」 一节中载列 之涵义 「发展蓝图」 指 具有於 「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及初步数字」 一节中载列 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