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7-04-2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A 股股票代码:601857)

2014 年3月目录重要提示

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5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 董事长报告

13 业务回顾

15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及分析・20 重要事项

31 关联交易

37 公司治理

45 股东权利及股东大会情况介绍

55 董事会报告

57 监事会报告

6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73 原油天然气储量资料

87 财务报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9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159 公司信息

220 备查文件

22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26 -

1 - 重要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刘鸿儒先生、 崔俊慧先生因故未能参加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已分别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武先生、李勇武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公司董事长周吉平先生、董事兼总裁汪东进先生、财务总监于毅波先生保 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3 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建议按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止十二个月净利润的 45%的数额,扣 除已于

2013 年10 月24 日派发的

2013 年中期股息后的余额派发

2013 年末期股 息,每股人民币 0.15755 元(含适用税项) .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

2014 年5月22 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 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 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 期, 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 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

2 -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是于

1999 年11 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中国石油集团 ) 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我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 是我国销售 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 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

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 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

天然气、 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 股及 A 股于

2000 年4月6日、2000 年4月7日及

2007 年11 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 港联交所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 周吉平 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恩来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