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7-04-24 |
2015 年至
2017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 1.1 背景 谨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1 年9月5日发出的有关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通函及于
2013 年6月27 日、2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关持续性关联交易若干年度上限 更新的公告.本公司已于
2011 年10 月20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独立股东批准持续 性关联交易及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3 本公司在
2014 年12 月31 日之后将继续进行持续性关联交易, 因此在未来三年 (即2015 年1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会继续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 章有关持续 性关联交易的规定,包括在本公告披露更多资料、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非豁免持续性关 联交易(包括相关的建议上限) . 1.2 新总协议所涉及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1.2.1 新总协议 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就(1)本集团向中国石油集团及(2)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对 方及或其下属公司和单位(包括双方各自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和其他单位)可能不 时需要或要求的多种产品及服务, 于2011 年8月25 日签署了总协议, 自2012 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随后本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于
2014 年8月28 日签署了新总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 本集团向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a) 一般产品及服务,包括炼油产品、化工产品、天然气、原油、供水、电、 燃气、供暖、计量、质检、委托经营及中国石油集团可能不时要求供其本 身消耗、使用或出售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及(b) 本集团向共同持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委托贷款及担 保. (2) 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预期中国石油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论以数量及种类计,均较本集团向中 国石油集团提供的为多.该等产品及服务分为以下多个类别: (a) 工程技术服务,主要为正式投产前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 探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服务、油田建造服务、炼油厂建设服务及工程设计 服务;
(b) 生产服务,主要为正式投产后,因应本集团日常运作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原油、天然气、炼油产品、化工产品、供水、供电、供应燃 气及通讯;
(c) 物资供应服务,主要为正式投产之前和之后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方面的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物料、质量检验、物料存储和物料运输,因其性质不同 而不包括在上述工程技术服务及生产服务类别内;
(d) 社会及生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安系统、教育、医院、物业管理、职工 食堂、培训中心及宾馆;
及(e) 金融服务,包括贷款及其他财务支持、存款服务、委托贷款、结算服务及 其他金融服务. 1.2.2 一般原则
4 新总协议基本规定: ? 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接受者的要求;
? 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必须公平合理;
及?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条款与条件不得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者. 1.2.3 定价 新总协议具体规定根据新总协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定价原则. 新总协议的定价原则与总 协议基本一致,惟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指引对相关定价原则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倘若 基于任何理由,个别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定价原则不再适用,不论是由于环境转变或其他 原因,则会基于以下一般定价原则提供有关的产品或服务: (a) 政府定价(适用于炼油产品、天然气、炼油化工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监督及管 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水、电、气、暖加转供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