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7-04-24 |
3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不存在任何 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 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 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 变评级意见.
四、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等.
五、 本信用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供, 联合资信不保证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六、本跟踪评级结果自发布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后续评级的结论,在有效 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跟踪评级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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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踪评级原因 根据有关要求,按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主体长期信用 及存续期内相关债券的跟踪评级安排进行本次 定期跟踪评级.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 国石油集团 或 公司 )是于
1998 年7月21 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的基础上组建并由国家出资设立的中央企业, 对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 责任.截至
2014 年底,公司实收资本 4681.45 亿元人民币,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 )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石油集团是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 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 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于一体的从事石油天然 气生产和经营的综合性能源公司,在中国石油 天然气生产、 加工和销售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 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复函》 (国经贸 企改[1999]1024 号) 批准, 中国石油集团于
1999 年11 月独家发起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 中国石油股份 ) .2000 年4月6日、4 月7日和
2007 年11 月5日,中国石油 股份分别在纽约、香港和上海发起公开募股. 截至2014年底, 中国石油股份总股本为1830.21 亿股,其中中国石油集团持股比例为 86.51% (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的29151.80 万股 H 股) . 截至
2014 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39383.71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2554.09 亿元 (含少数股东权益 2770.44 亿元) .
2014 年公司 实现营业总收入 27299.56 亿元,利润总额 1734.10 亿元. 截至
2015 年3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 额38855.65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617.52 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 2797.60 亿元) .
2015 年1~
3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749.96 亿元,利润 总额 122.17 亿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法 定代表人:周吉平.
三、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014 年,中国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 稳运行,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 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初步核算,全年国 内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