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04-24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 知和议案于
2015 年6月30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5 年7月10 日下午在 上海市中山西路
1515 号9楼910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 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的议案》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要,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 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要,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 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并申请在香港 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并 上市的特别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股 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 等中国境内有 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 ) 、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 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将在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香港法律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 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 机构、监管机构核准和/或批准.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专业机构、 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本次发行的股份 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并上市, 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 市场状况和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审批进展情况加以决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 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 下144A 规则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