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04-24 |
(2) 依据美国
1933 年 《证 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3)日本非上市公开发行 (POWL) (若需要) .
4、发行规模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在符合 H 股上市地监管要求的最低流 通比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 43,541 万股,约占发行后公 司股份总数的 15%, 公司并授予联席全球协调人不超过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 15% 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际发行的股份总数、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公 司的资本需求、与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境内外市场具体情况,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 监管机构批准和市场情况 确定.
5、定价方式 本次 H 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 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依据发行时国内 外资本市场情况,根据境外路演和簿记的结果、参照同类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 值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后进行定价.
6、发行对象 本次 H 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包括但不限于面向香港公众投资 者的香港公开发售和面向国际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以及中国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的国际配售.
7、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 的股份数目. 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 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 签方式进行, 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 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公开发售部分的比 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 回拨 机制.公司也可以根 据《香港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 回拨 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来决定. 国际 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 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 中的表现、 投资者下单的时间、 订单的大小、 价格的敏感度、 预路演的参与程度、 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根据国际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在 日本进行非上市公开发售部分(POWL) .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 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 本议 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 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 的要约.公司在发出正式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 的要约.
8、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扩大运营规 模、项目投资建设、收购兼并、偿还公司债和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 H 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公司同意授权董事会依据上市申请审核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和实际需 求,在适用法律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及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对使用募投资 金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