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7-04-26 |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宋颂兴先生、何次琴女士认为:
一、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向南京钢铁有限公司采购铁矿粉的关联 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
4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该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