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04-27 |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况, 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情况.处于承诺期正在履行且尚未履行完 毕的相关承诺事项如下: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与 公司关系 承诺事项与内容 承诺期限
1 南京红宝丽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身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2012 年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 十四条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 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为:......
2、现金利润 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 分红条件时,公司积极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一 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一次现金 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 本条第
1 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10%. 长期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
2 江苏宝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 上市前承诺(同业竞争) :作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将不生产、开发任 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 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 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 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长期
3 芮敬功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上市前承诺(同业竞争) :不直接 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 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企业. 长期
4 芮敬功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上市前承诺(买卖股票) :除自红 宝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外,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长期(即任职 期间及离职半 年内)
5 持有公司股票 的除董事长以 外的董事、 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 员 股东 上市前承诺(买卖股票) :除自红 宝丽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自愿接受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