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7-04-27 |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32,694,652 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1,195,387 股.
2、上市流通日为
2008 年9月16 日.
一、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56,000,00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发行字[2007]228 号《关于核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通知》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9,000,000 股,并于
2007 年9月13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2008 年3月19 日,公司召开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公司以
2007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75,0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08 年4月3日,公司实施了
2007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75,000,000 股增至 112,500,000 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芮敬功先生及其控制的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南 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弘 明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弘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芮敬功先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 不进行转让,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 除芮敬功先生外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另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包 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08 年9月16 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32,694,652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0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1,195,387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27.73%.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备注
1 高淳县国有资产经 营(控股)有限公司
6427533 6427533
6427533 2 南京爱立光电有限 公司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 杨建民
6150000 6150000
6150000 4 陆卫东
8850000 8850000
8850000 5 李琴
10583 10583
10583 6 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