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7-04-28 |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是公司向公司股东桂林五洲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参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股子公司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购买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燃料及接受桂林五洲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船舶修造服务等,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以商业原则和市 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行为. (2)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所属的七星公园 部分景区、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项目,未发生或出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 权益和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3) 公司在报告期内以现金方式对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 增资资金主要用于漓江千古情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公平、公正、合理,没有发现 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在报告期内以现金方式对桂林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增资 资金主要用于管道燃气网络建设,本次增资公平、公正、合理,没有发现有损于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对公司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 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3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