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04-29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8) 延期寄发通函由於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将於通函内披露的财务资料,尤其一拖柴油机及一拖燃油 喷射的财务资料,寄发通函的日期将延迟至不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有关主要及关连交易的公告 ( 「该公告」 ) .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的辞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於根鲜泄嬖,资产置换协议、柴油机还款协议及燃油喷射还款协议项下拟进行 的交易均构成关连交易,且根鲜泄嬖蜃什没恍橐喙钩芍饕灰,故根鲜 规则第14A.49及14.38条的规定,本公司须於该公告刊发后二十一日内 (即不迟於二零 零六年六月二日) 就资产置换协议、柴油机还款协议及燃油喷射还款协议向股东寄发 通函. 由於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将於通函披露的财务资料,尤其一拖柴油机及一拖燃油喷射的 财务资料,因此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A.49及14.38条的规定,延 迟寄发通函的日期.目前预计通函将於不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承董事会命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张国龙 公司秘书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十名执行董事:刘大功先生 (董事长) 、刘文英先生、赵剡 水先生、闫麟角先生、李腾蛟先生、邵海晨先生、张晶先生、李有吉先生、刘双成先 生及赵飞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鹿中民先生、陈志先生及陈秀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