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5-01 |
三、司法裁判如何做到 循天理 既然已梳理出天理的多种含义, 且循天理是当然之理,那么法官在司 法裁判过程中如何做到循天理呢? 遵守自然法则规律 从自然法则、自然规律的含义出 发,法官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就要做 到尊重自然、遵循自然法则规律.在 认定案件事实时,应遵循和合理运用 各个学科领域经过科学证成的原理、 公理、定理和定律,妥善适用免证规 则,减少不必要 的证明程序,果断排除与之矛盾的证据、临时性认知和推论,保障科学理性的司法认证和事实推理. 在审理涉司法鉴定、知识产权等复合理工学科知识的案件时,尤其要注重辨识各个学科专业知识及其据此得出的检验结论、技术成果等,充分利用鉴定人、专家证人的专 业特长,补足法官自身的知识短板,尤其注意通过发挥诉讼过程的对抗特 性,增强辨识各种专业理论知识及其 所得结论的准据. 守护社会伦理道德 在社会 伦理道德的原则或者准则的含义层面,要做到循天理,法官首 先要做到严明司法.南宋郑克在 《折 狱龟鉴》 中指出, 夫所谓严明者,谨持法理,深察人情也. 严明之术,在于察见物事,裁处事体. 谨持法理 应在先,法官应坚持法律理性、依法 裁判,在判案过程中要依据证据规则、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准确认定案 件事实,严格适用法律;
深察人情应 在后,而深察人情需要秉持是非善恶 的社会价值标准,法官因此应当谨慎 行使自由裁量权,以是非善恶作为 准情酌理 的重要参考标准. 而且,从更广更深的意义上讲,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官便是这 种最低限度道德的守护者,法官也应 当担负守护社会伦理道德的责任,通 过一个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彰 显为社会大众所普遍认可的伦理道德 观念和准则,树立和维护积极向善的 社会行为规范. 做 无所偏倚 的裁判者 《传习录》 中有这样一段对话: (陆澄) 曰: 澄于中字之义尚未明. (王阳明) 曰: 此须自心体认出来,非言语所能喻.中只是天理. 曰: 何者为天理? 曰: 去得人欲,便识天理. 曰: 天理何以谓之中? 曰: 无所偏倚. 曰: 无所偏倚是何等气象? 曰: 如明镜然,全体莹彻,略无 纤尘染著. 曰: 偏倚是有所染著,如著在好 色、好利、好名等项上,方见得偏倚. 若未发时,美色、名、利皆未相著,何 以便知其有所偏倚? 曰: 虽未相著,然平日好色、好利、好名之心原未尝无,既未尝无,即 谓之有,即谓之有,则亦不可谓无偏 倚.譬之病疟之人,虽有时不发,而病 根原不曾除,则亦不得谓之无病之人 矣.须是平日好色、好利、好名等项一 应私心扫除荡涤,无复纤毫留滞,而此 心全然廓然,纯是天理,方可谓之喜、 怒、哀、乐未发之中,方是天下之大 本. 无所偏倚 即是保持客观中立,这完全契合现代法治精神对法官的要 求.在王阳明看来,摒弃私心是手段,目的是达到无所偏倚的纯乎天理 状态.我国古代官员审案多在公堂之 上高挂 明镜高悬 匾额,即昭示官 员判案应 如明镜然 ,公正廉明、执 法不阿、大公无私.为此,法官要防 微杜渐, 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萌之 际 ,及时排斥各种可能造成偏倚的因 素;
要在克己上下功夫, 人若真实切 己用功不已,则于此心天理之精微,日见一日,私欲之细微,亦日见一日.若不用克己功夫,终日只是说话 而已,天理终不自见,私欲亦终不自 见. 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 天理. 可见,做到无所偏倚可以称得 上是法官 循天理 的关键. (作者单位: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公告人民法院报2019年5月17日(总第7698期)申请人深圳市海鸿船务有限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