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7-05-03 |
2015 年 以前受理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件 为4件, 但2015 年以后该类型案件突增,
2015 年6件,
2016 年15 件,
2017 年16 件,
2018 年21 件.该类型案件涉及债权转 让, 涉案标的额较大, 审理难度加大, 对 审判的专业性要求较高.
二、 问题分析 1. 到期贷款回收不积极, 未及时通 过诉讼实现债权. 在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中, 有部分被告人利用与银行、 信用社内 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 这种 情况下, 银行、 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 贷款不还的情况, 不能及时诉诸法院、 通 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而是通过不适当 的转贷、 续贷方法解决, 有的转贷、 续贷 多次.以2018 年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案件为例, 存在续贷的达
1600 件. 一些案件贷款到期后, 借款人迟迟不还, 金融机构只是每年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 收, 而不是通过诉讼主张债权, 多次向借 款人、 担保人催收的案件比例达 90%以上.一些案件金融机构为规避诉讼时 效,起诉借款人后又撤回起诉.2018 年,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撤诉案件为
355 件, 按撤诉处理
4 件.不少案件由于金 融机构不及时行使诉权, 而是采取各种 方式长期催要无果后才诉至法院, 因事 过境迁, 有关企业已倒闭或濒临破产, 有 的自然人借款人身负重债无力偿还, 即 使最终获得胜诉判决也难以执行到位.
2018 年, 该类案件执结率为 12%, 执结率 较低. 2. 保证 担保成为主要担保形式, 不利于金融机构实现债权. 在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中, 担保是强 化信贷管理、 减少信贷风险的重要法律 制度.除涉国有银行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借款多采取抵押担保或保证加抵押担保 外, 占金融借款案件绝大多数的农村信 用社、 地方商业银行、 焦作中旅银行借款 合同纠纷案件因面向的借款人主要是自 然人或公司, 这类贷款业务担保形式主 要为保证.2018 年,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件中, 仅有保证人担保的案件为
265 件, 占金融借款案件的 10%.有些金融 机构发放的贷款虽有担保人担保, 但很 多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家庭资产不足以偿 还借款, 有的甚至连其基本生活也难以 保障, 这些担保实际形同虚设;
有的明知 借款人资信较差, 放贷风险较大, 但只要 有担保人便给予放贷.实际上, 有的借 款人与担保人互为保证担保, 据统计, 仅2018 年存在借款人与担保人互为保证 担保的案件就有
46 件;
有的担保人在多 起贷款中担保, 根本无力履行担保责任, 导致连串不良贷款的产生, 相应纠纷多 发. 3. 金融信用缺失, 借款人恶意逃避 还贷. 金融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归根到底是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而金融是现代经 济的核心, 由于符合市场规范的信用体 系仍然不够完善, 使市场主体的行为缺 乏必要的约束, 在金融领域主要表现在 金融借贷违约行为突出.一些借款人在 借款时就不讲诚信, 虚构借款用途、 提供 虚假的资产证明或是虚假担保物, 这些 人往往在借款之初, 就具有违约还贷或 逃避还贷的意图;
一些借款人一遇到经 营困难, 便摒弃诚信原则, 找出种种理由 拖延, 或者转移财产, 逃避到期债务的履 行.在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 借 款人改变借款用途、 提供虚假的资产证 明的案件较多, 仅2018 年存在借款人改 变借款用途的案件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