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7-05-08 |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 建立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分红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上 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经
2017 年6月1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通过以上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 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 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 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博通集成电路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9 公司控股股东 Beken BVI 就股份锁定期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 则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单位出售股票收益归 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单 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 支付本单位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 Pengfei Zhang、Dawei Guo 及其一致行动人 Hong Zhou、 徐伯雄、Wenjie Xu 就股份锁定期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上述第一条规定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博通集成电路 (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0 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 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 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