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05-09 |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刘江山 60,413,572 人民币普通股 60,413,572 俞菊美 15,11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15,800 刘红山 10,909,713 人民币普通股 10,909,713 张席彬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刘河山 2,241,428 人民币普通股 2,241,428 杨向东 1,804,527 人民币普通股 1,804,527 人民币普通股 王慷 1,2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5,000 石小君 1,127,749 人民币普通股 1,127,749 刘锡珍 1,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0,000 孟蕾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刘河山先生、刘红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刘江山先生的 胞弟,刘河山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截止报告期期末,三人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50.34%、1.87%和2.27%;
公司董事俞菊美女士、董事江浩先生期末分别持有本公司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12.6%和0.32%的股份,江浩先生是俞菊美女士之长子.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 名股东之间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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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 期末较期初减少35446.78万元, 减少比率达到69.87%, 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24550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净流出20132万元和经营活动产生净流入8016万元共同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比率为52.61%,主要系留抵的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5218万元,增长比率为53.49%,主要系当期在建聚偏佛乙烯项目增加投资所致. 无形资产:期末增加5626.59万元,增幅比率为96.36%,主要系收购桦甸市常山铁矿增加采矿权所致. 商誉:增加967.04万元,增幅比率为36.10%,主要系收购桦甸市常山铁矿100%股权产生.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26.01万元,增幅比率为37.22%,主要系当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新增常山铁矿可弥补亏损等事 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金额142.56万元,增幅为51.36%,主要系新收购的子公司桦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原挂账应付职工 薪酬,该笔薪酬发生还需履行一定的确认程序. 其他应付款:增加金额814.56万元,增幅为69.80%,主要增加应付王辉林600万元所致.2014年9月2日,桦甸市常山铁矿 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辉林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停下达成和解,根据民事调解书(2014)吉民二中字第59号的约定,桦 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应支付给王辉林1600万元,截至9月30日,桦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向其支付1000万元,尚余600万元 待支付. 该诉讼事项本公司已在2014年1月7日、 2014年半年报中分别进行了披露, 对该诉讼事项, 桦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在2013 年确认了2345万元的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50%,系长期借款因为归还日期临近重分类计入本科目所致. 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139.8万元,系根据规定正常提取.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66.39万元,增幅比率为35.42%,主要系当期销售收入增加使得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1.18%,主要系根据应收账款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主要减少360.32万元,主要系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大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203.85万元,主要系公司外供电量减少,用以计算退税的依据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