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5-10 |
3、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董尚雯女士、刘玉平先生、蒋殿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11 年1月28 日至
2014 年1月27 日.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董尚雯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 142,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 2) 选举刘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 142,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 3) 选举蒋殿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 142,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
4、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3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1%.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会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1月27 日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1-00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05,650,000 股, 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67.2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16,087,50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1月31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01,000,000 股,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35,000,000 股, 并于
2008 年1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36, 000,000 股.
2009 年5月20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股本总数 13,60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转增
5 股. 公司 于2009 年6月8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04,000,000 股.
2010 年5月21 日,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股本总数 20,40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转增
5 股. 公司于
2010 年6月1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06,000,000 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本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意向书》 中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的以下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