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05-15 |
601099 证券简称: 太平洋 公告编号: 临2019-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于
2019 年5月24 日发出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 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5月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相关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 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规范公司大集合产品合同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规范整改的存量大集合产品合同变更申 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总裁办公会)决定存量大集合产品合同变更申请的 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规范整改的存量大集合产品完成合同变更后对原申请事项的变更, 并依法履行必要程序;
2、决定规范整改的大集合产品投资经理人选;
3、决定规范整改的存量大集合产品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 构;
4、决定已完成合同变更的存量大集合产品的申购赎回、销售机构、规模控 制等与产品销售相关的事项;
5、决定上述事项的任何调整和变更,并依法履行必要程序;
6、 决定与规范整改的大集合产品合同变更与运作管理有关的其他必需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除非董事会另行作 出决议终止授权或重新授权. 本次决议生效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与本次决议不
2 符的,以本次决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