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7-05-15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
2011 年10 月22 日发出召开第六 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11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 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