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5-15 |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谷红亮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3,164.25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8-9月,公司与谷红亮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协议,为其办理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 谷红亮以其持有的众应互联 ( 证券代码002464,原简称为金利科技)股 票质押给公司,融入资金人民币13,176万元. 通过处置部分质押股票及场外归还,尚有 未还本金为13,164.25万元. 由于谷红亮提供质押的股票价值跌破双方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 未能按约定 清偿融资本息且到期未购回,公司于2019年3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 物权, 请求依法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质押给公司的众应互联8,273,892股流通股 票, 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由公司在被申请人质押担保的债务范围内 (融资本金13, 164.25万元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优先受偿. 目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 七)公司诉开晓胜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开晓胜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7,816.70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与开晓胜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12月12日、12月14日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相关协议,为其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被申请人以其持有的盛运环保 ( 证券代码 300090)20,166,960股、13,262,600股、13,262,600股质押给公司,融入资金人民币7, 816.7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 由于被申请人触发提前购回条款,未及时购回涉及违约,公司于2019年3月向深圳 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请求依法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质押给公司 的盛运环保股票,申请人在融资本金17,816.7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 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 目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 八)公司诉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1、15金鸿债 (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曾用名: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9,009.90万元 ( 3)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购入并持有被告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简称 15金鸿债 )面值合计9,009.90万元.2018年8月,公司选择行使 15金鸿债 项下约 定的回售选择权,但被告未能按约定进行兑付从而构成违约. 公司于2018年9月向吉林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债券本金9,009.9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2018年12月,双方达成协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 ( 2018)吉民初84号《 民事 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被告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到期利息,于2020年3 月31日前分期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新能国际投资有限 公司对于上述被告对于原告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在被告未清偿到期债务时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被告按照 《 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