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5-17 |
18 个. 眼下正值冬闲时节,黄溪镇积极鼓励农民 为种植、养殖大户打短工,为他们牵线搭桥,既让 村民增加了收入,也解决了规模种植劳力不足的 难题. 通讯员 余胜 摄 装修工人中午吃饭时喝酒, 下午施工过程中 受伤,责任如何划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 前对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作出二审判 决,认定装修工熊某酒后施工存在过错,自己需承 担60%的责任,顾主承担 40%的责任. 熊某是从事房屋装修的木工. 涂某为装修公 司项目经理, 常将承接的房屋装修工程的木工部 分装修交由熊某施工.
2013 年4月21 日, 熊某对涂某交予的某房 屋装修工程木工部分进行施工,在打钢针过程中, 钢钉反弹穿通其右眼.送医住院治疗
6 天,诊断为 右眼球穿通伤、右眼外伤性白内障. 经鉴定,熊某 为八级伤残. 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 熊某将涂某诉至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等共计
24 万余元. 涂某辩称, 其将接来的活给熊某施工并提供 材料,熊某负责工具,按完成工作量结算工资,双 方是承包关系,不是劳务关系.熊某在施工前喝过 酒,施工中未戴防护眼镜有过错,故其不应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 熊某接受涂某指派以劳动技 能提供劳务, 从事涂某指示范围内的木工类施工 工作, 以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 双方形成劳务关 系. 熊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 因劳务自己受到损 害,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鉴于熊某在午饭期间喝酒,工作过程 中忽视安全, 没有按照正常施工要求采取必要的 安全防范措施,其过错明显重于涂某,依法应减轻 涂某的赔偿责任. 据此, 法院判决熊某自行承担 60%责任,涂 某只承担 40%. 根据全部经济损失金额并扣除涂 某已支付的
10000 元, 判令涂某赔偿 66785.47 元. 通讯员 郝绍彬 肖风云 《 维权保障》 酒后作业受伤 装修工自己负主责 智成人才江北市场 大型综合人才招聘会 (400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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