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7-05-18 |
配合单位:自治州发改委、财 政局、扶贫办、移民局、国土资源局、农 业局、旅游局)
(二)强力推进南疆四地州城乡富余 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根据自治区《喀 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 业三年规划(2017-2019)》要求,落实接 收喀什和田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针对喀 什和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结合实 际广开渠道,及时落实相应的就业岗位, 明确岗位的数量、工种、用工地点、技术 要求、工资待遇、上岗时间等信息.完成 公益性岗位、纺织服装劳动密集型企业、 固投项目、协作扶贫吸纳喀什和田转移就 业人员任务,做好来伊就业人员的岗位提 供、食宿安排、薪酬待遇、管理服务等, 实现转移就业人员来得了、留得下、稳得 住、过得好,坚定坚决完成自治区党委提 出的转移人员就业达到一年以上、稳定就 业率 90%以上的目标.(牵头单位:自治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自 治州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交通运输 局、公安局、工商联)
(三)强化政策保障.对企业接受有 组织转移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的,按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对城乡富 余劳动力在有组织外出转移就业前参加基 础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 活补贴.对组织城乡富余劳动力到疆内接 收地或援疆省市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组织 实施单位奖励.对用工单位招用有组织转 移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用 工单位奖励.对家庭夫妻工以有组织形式 到内地企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 每对夫妻资金奖励.对组织富余劳动力及 贫困劳动力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县域内转 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组织实施单位奖励. 牵头单位: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自治州财政局)
(四)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就业.加 强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做好贫困劳动力 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国家通用语言培训, 提升其就业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 化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推动免抵押、免 担保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满足建档立 卡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需求,支持带动 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及家庭农 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 各县市可用社区就业援助金统一购置流动 售货设施设备,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 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参与旅游经营与服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