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7-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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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8977 市 市级 级劳 劳模 模津 津贴 贴每 每月 月上 上调 调百 百元 元 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元 石横特钢签订 税收遵从协议 本报肥城5月6日讯(记者 刘真通讯员 韩健 王化录 张华) 近日, 肥城市国税局、 肥城市 地税局联合与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全省首份税收遵从协 议.
协议中规定了三项纳税人承 诺: 一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建立健 全税务风险内控机制, 有效预防和 控制税收风险. 二是按税法规定及 时、 完整、 准确地履行税务登记及变 更、 账簿凭证管理、 纳税申报、 税款 缴纳及其他涉税事项, 不出现重大 差错. 三是企业在发生合并、 分立、 改组改制、 股权变更、 企业上市、 债 务重组;
对外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 设立分支机构;
企业定价方法、 贸易 方式、 生产能力、 业务范围、 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 前, 及时主动地向税务机关报送详 细情况, 并可申请与税务机关就重 大事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共同分 析, 确认税收处理意见. 签订税收遵从协议, 是肥城市 国、 地税系统实现税务管理由税务 机关管理为主, 逐渐向以纳税人自 我管理为主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 也是山东省县级国地税部门联合签 订的第一份 《税企合作遵从协议》 . 据了解, 山东特钢集团有限公 司去年实现国税收入3 . 25亿元、 地 税收入2 . 28亿元, 分别占国、 地税收 入的15 . 14%、
9 . 31%. 本报肥城5月6日讯(记者 刘真) 6日, 记者从肥城总 工会了解到, 肥城市下发 《肥 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 知》 , 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 泰安市级劳模离退休后荣誉 津贴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
6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 元;
并向年满60 周岁以上泰安市 级以上农民劳模发放同等标 准荣誉津贴. 据了解, 从2014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标准, 即: 全国劳模每 人每月200 元, 省部级劳模每 人每月180元;
1979年以前(含1979年)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在此基础上每月再增加40 元. 从2015 年1 月1 日起, 泰 安市级劳模离退休后荣誉津 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 元;
并 向年满60 周岁以上泰安市级 以上农民劳模(指与任何企事 业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的人员)发放同等标准荣誉 津贴. 对目前在职在岗的省部 级以上劳模和今后获得省部 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企业劳模,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一次性缴纳企业年金或购 买其他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对已经退休的企业全国劳模、 省部级劳模, 其荣誉津 贴每月再分别提高2
0 0 元和160元, 资金渠道按省、 市和本 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以上外来务工劳模 在泰安范围内有合法稳定就 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符合相关政策的 子女, 有在就业地(城镇)落户 愿望的可以在就业地落户,并保障其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 公共卫生、 住房租购以 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就业地居 民享有同等待遇. 因企业停产而导致劳模 失业且符合就业条件的,按原单位隶属关系由所在地人 民政府帮助就业.市级以上劳模失业,已参加失业保险且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