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7-05-21 |
(2) 与美集物流之间的框架协议:本集团将继续向美集物流及其联系人(i) 提供物流服务,及(ii)采购汽车和汽车原材料、零部件运输服务;
(3) 与民生实业之间的框架协议:本集团将向民生实业及其联系人提供物流 服务;
(4) 与装备财务之间的框架协议:本集团将向装备财物及其联系人提供金融
3 物流服务;
(5) 与东立物流之间的框架协议:本集团将向东立物流及其联系人采购包装 加工服务;
及(6) 与长安物业之间的框架协议:本集团将向长安物业及其联系人采购保安 保洁服务. 本公司和东立物流分别持有东立包装55%和45%的股权,因此根鲜泄嬖,东 立物流为本公司关连人士.长安物业由长安工业公司的附属公司―长安房地产 全资(直接或间接)拥有.因此,长安物业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美集物流亦为 本公司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约20.74%的总发行股本.因此,根鲜泄嬖, 本公司与长安工业公司、美集物流、民生实业、装备财务、东立物流、长安物 业及其各自联系人之间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於2014年11月14日,南京住久与宝钢住商续签了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有效期 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根眯,南京住久 将继续向宝钢住商提供物流服务.由於本公司与日本住友分别持有南京住久 67%和33%的股权,而日本住友持有宝钢住商49%的股权,因此根鲜泄嬖, 南京住久与宝钢住商之间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於按照上市规则第 14.07 条计算的上述各项框架协议下的交易最高可适用比 率大於 0.1%但未超过 5%,上述有关本集团与长安工业公司、美集物流、民生 实业、装备财务、东立物流、长安物业及其各自联系人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以 及南京住久与宝钢住商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和公告规 定,但无须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I.2015-2017年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及主要交易 1. 背景 兹提述本公司於
2011 年10 月28 日於联交所创业板网站刊发的公告(「公告」) 及2011 年11 月4日於联交所创业板网站刊发的通函, 该等公告和通函乃有关与 长安汽车、 民生实业、 长安建设、 装备财务及其各自联系人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 独立股东已於
2011 年12 月13 日举行的本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批 准了与长安汽车、民生实业、长安建设、装备财务及其各自联系人之间的持续关 连交易以及有关框架协议下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止三年的年度上限. 长安工业公司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持有本公司约25.44%总发行股本. 於本公告日, 长安工业公司由南方集团全资拥有,南方集团持有中国长安77%的股权,而中国 长安持有长安汽车39.11%的股权,因此长安汽车及其联系人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4 长安工业公司持有长安房地产98.49%的股权, 长安建设为长安房地产的全资子公 司,因此长安建设及其联系人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如上所述,长安工业公司由南 方集团全资拥有, 而南方集团持有装备财务31.87%的股权. 因此, 根鲜泄嬖, 装备财物及其联系人亦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民生实业持有本公司约15.90%的总发行股本且被认为是本公司主要股东, 因此民 生实业及其联系人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2.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於2014 年11 月14 日,本公司分别与长安汽车、民生实业、长安建设和装备财 务续签了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该等协议有效期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