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7-05-21 |
及(iii)本公司的坏账计提原则. 收购事项将以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完成 签立股权转让协议后,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及卖方将配合买方推进,完成法律及合约程序规定,包括但不限於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地方当局完成办理有关股东变动的工商登记. 完成日期将为(以下列较迟者为准)(i)
2018 年12 月14 日或(ii) 於签立股权转让协议而卖方完成向买方移交所有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的证照、财务文件等经营所必须资料之时. 过往交易 绿城物业服务原为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的股东之一.於2014 年,因业务重组需要,绿城物业服务向卖方出售其全部股权,即於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的合共30 % 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05,776 元.该代价由双方公平磋商而定,并参考了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於2014 年11 月30 日的未经审核的报表所示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的资产净值. C
3 C 有关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的资料 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为根泄沙闪⒌挠邢薰,主要从事空调系统及设备的销售及提供维修服务,以及提供空调系统及设备的定期维护服务的业务. 根坛强盏魃璞肝し竦木蠛瞬莆癖ū,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截至2016 年12 月31日止年度、截至2017年12 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 年10 月31日止十个月的概约财务资料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2018年10月31日 止十个月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期内除税前净利润 447,807 1,936,662 342,974 期内除税后净利润 447,807 1,462,068 248,323 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於2018 年10 月31 日的经审核资产净值及经审核资产总值分别为约人民币13,762,700 元及人民币17,571,000 元.取得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100%股权 ( 即股权转让协议主体事项 ) 的代价人民币8,971,700元相当於绿城空调设 备维 护服务 的资产 净值 约人民 币13,762,700元的65%.有关 代价 的厘定 基准详 情, 请参阅本公告 「股权转让协议 ― 代价及付款」 一段. 进行交易对本集团的财务影响 紧随收购事项后,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的财务业绩、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量将综合计入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 本集团将确认的收购事项所产生的实际财务影响将须待本公司核数师最终核数作实.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是中国具领先地位的幸福生活服务商,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包括物业服务、园区服务及谘询服务. C
4 C 有关卖方的资料 卖方为根泄沙闪⒌挠邢薰,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进行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为加强本集团家居生活服务的综合竞争力,本集团计划建立一个综合家居生活服务平台,包括物业维修及保养以及管家服务等.空调保洁及保养服务是完善家居生活服务平台的重要部分,并能够补充本集团现有的管家服务.董事认为,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已完成通常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公司创业阶段,其目前可以自给自足并有利可图.此外,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毋须本集团构建类似的业务.因此,收购事项将有利於壮大本集团的业务. 董事 (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 认为,基於上述原因及本公告 「股权转让协议 ― 代价 及付款」一段披露的代价厘定基准,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条款乃在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而收购事项亦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绿城空调设备维护服务的股权由卖方全资拥有.卖方由绿城控股持有51 % 权益(绿城控股由宋卫平先生(夏一波女士的配偶)、寿柏年先生(非执行董事)及夏一波女士(非执行董事)分别间接拥有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