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7-05-22 |
22 日从四川眉山彭山区 检察院获悉,发生在该区境内的 "张献忠沉银"系列案
21 件56 人 已全部审理终结并一审宣判,无 人上诉. 法院判决书显示,范某4人组 成盗掘团伙期间,范某挖到了本 案指控的"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后由谢某以至少770万卖给了 陈某,谢某、范某每人分了385万元,所盗挖的金册每人至少分得 190万.陈某拿到金印后又卖给了 成都的李某,李某又转卖给了西 北某省的商人刘某. 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犯盗掘 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0 万元;
被告人范某犯盗掘古文化遗 址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 金人民币
30 万元;
追缴两被告的 全部违法所得595万元等. (文中当 事人全部为化名)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