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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非在美国、在美国境外向美籍人士或在任何其他司法权区 (在任何该等司法权 区,要约、招揽或出售在根盟痉ㄈㄇ闹と山械羌腔蚧竦米矢袂笆粑シ) 出售任何证券的 要约或要约购买任何证券的招揽.本公告及其任何内容亦不构成任何合约或承诺的基础.本公告及 其任何副本不得送往美国或於美国派发.本公告所述证券并无亦不会根痪湃昝拦と (经 修订) ( 「美国证券法」 ) 登记,且在没有进行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在美国提呈发售或出售,惟获得适用 的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豁免或在毋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的交易中则除外.所有於美国进行的 证券公开发售将须以招股章程形式作出.该招股章程须载有提出有关发售的公司、其管理层及财务 报表的详尽资料.本公司不拟於美国进行任何证券的公开发售. CAR Inc. 神州租车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99) 现有於二零二零年到期的优先票慕换灰急竟靖鲜泄嬖虻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 下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 刊发本公告. 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就美国境外非美籍人士持有的其於二零二零年到期的500,000,000 美元6.125% 未偿还优先票(ISIN: US14074LAA35 (144A)/XS1163232900 (Reg S);
通用代码:116415097 (144A)/
116323290 (Reg S)) 开展交换要约.交换要约乃按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条 款及在其条件规限下提呈. 本公司已授权瑞信担任交换要约的独家交易经理.本公司亦已授权 D.F. King 担任 资料及交换代理.有关交换要约条款及条件的详细说明,合资格持有人应参阅交 换要约备忘录. C
2 C 本公司预期同时进行一项发售,以发售额外新票蚨懒⒂畔绕盗 (其条款与 新票笾孪嗤,惟利率及到期日除外) .同时发行新票幢竟救ㄗ们樗 接纳的条款及条件进行.本公司将会就该同步发售 (如有) 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交换要约须待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及本公 告概述有关交换要约的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告完成.现时未能保证交换 要约将会完成,而本公司保留修改、撤销或终止交换要约的权利 (不论是否附有条 件) . 本公司可全权决定修订或豁免交换要约的若干先决条件.由於交换要约不一定会 进行,股东、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或现有票蔽袂肷笊餍 事. 务请注意:交换要约仅适用於属非美籍人士 (定义见 S 规例) 及处於美国境外的投 资者,因此,交换要约将不通过 DTC 的交换及提交程序进行.美籍人士 (定义见 S 规例) 及身处美国的人士不获准在交换要约中提交现有票. 交换要约 本公司提出按照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及下文 「交换要约的条款概要」 一节所概述的条 款及条件交换由合资格持有人所持有的任何及所有未偿还现有票. 交换要约受限於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的若干条件,包括本公司正面肯定进行交换要 约乃符合其最佳利益.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