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5-25 |
1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出资认购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04,096.7687 万股,均为普 通股.
8 第二十五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 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增资发行新股,按照本章程规定获得批准后,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
9 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回购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0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第
(三)、
(五)、
(六)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