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5-25 |
2005 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180 天 人民币 1,000,000,000.
00 元 发行人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China Unicom Corporation Limited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本期短期融资券被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的短期信用级别为 A-1 +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
1 - 目录
第一章 重要提示.2
第二章 释义.3
第三章 发行概览.5
第四章 本期融资券主要条款.7
第五章 风险因素和对策.9
第六章 发行人及发行人情况.12
第七章 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15
第八章 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8
第九章 发行人评级和资信状况.21
第十章 发行本期融资券的目的和募集资金用途.22 第十一章 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23 第十二章 发行人财务结果的分析.30 第十三章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34 第十四章 发行人业务状况及所在行业地位分析.36 第十五章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38 第十六章 或有风险和关联交易.39 第十七章 发行人律师的法律意见.43 第十八章 发行人违约责任.44 第十九章 税务等相关问题分析.45 第二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46 第二十一章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47 附录: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52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
2 -
第一章 重要提示 投资者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 融资券 ) ,应当认 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的投资判 断. 本期融资券发行已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主管部门的备案不 表明对本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 也不表明对本期 融资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 融资券投资人应对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融资券的投 资价值,自行承担融资券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的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融资券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行使有关权利,监督本公司的有关行为.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
3 -
第二章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我国/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通有限公司/发行人 /本公司: 指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21日在中国注 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2004年7月30日完成与联通新 世纪合并;
2005年3月1日,商务部批准本公司与联 通新世界合并(目前正在履行吸收合并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 募集说明书/本说明书: 指《中国联通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 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 指本公司本次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 售人民币10亿元200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中国联通/联通集团: 指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除了文中内容需要而有 所区分之外,联通集团包括含本公司在内的所有子 公司、分公司. 联通红筹公司: 指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按照香港法律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境外发行股票并在香 港、纽约两地上市.联通红筹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全 部股权. 联通BVI公司: 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一家按照英属维尔京 群岛(BVI)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联通A股公司: 指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上海证交所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联通BVI 公司以及本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联通新国信: 指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新时空: 指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联通兴业: 指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联通进出口: 指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联通兴业: 指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 联通新世纪: 指联通新世纪通信有限公司,已经于2004年7月30 日完成与本公司的合并. 联通新世界: 指联通新世界通信有限公司,商务部于2005年3月1 日批准其与本公司合并,目前正在办理有关法律手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