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5-25 |
2008 年12 月16 日签订的 《业 务和资产转让协议》 ,本公司将向联通集团和网通集团收购目标业 务和资产,目标业务和资产包括: (i)
21 省、市(区)固网业务:网通集团目前在南方
21 省、市(区)经 营的固网业务和联通集团在四川省和重庆市经营的本地固话 业务及其与业务运营相关的债权和债务;
(ii) 天津本地固话业务和资产:联通集团在天津市拥有的本地固话 资产、经营的本地固话业务及其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iii) 北方一级干线传输资产: 网通集团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在北方
10 省、 市(区)拥有的北方一级干线传输资产(主要包括电缆、 光缆、 管道及部分传输设备);
以及 (iv) 电信服务子公司股权: 联通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通兴业、 中讯设计院和联通新国信 100%的股权. 《业务和资产转让协议》 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在本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实施. (2) 第二步交易
6 根据本公司与联通运营公司于
2008 年12 月16 日签订的《业务和 资产转让协议》之转让协议,本公司将《业务和资产转让协议》项 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联通运营公司. 《业务和资产转让协议》 之转让协议将构成联通红筹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在联通红筹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通过前述安排,联通运营公司将通过本公司收购目标业务和资产. 本次收购交易的价格为 64.3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