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7-06-02 |
一、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 第1页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908 号 天和自动化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天和自动化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和科技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19 年4月29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9]
007127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 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 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 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1.因天和科技公司财务章与法人章遗失,尚未补办完成,导致我 们无法对其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保证货币资金的真实性、 完整性及其对天和科技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2.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天和科技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往来 款项客户及供应商的函证信息, 我们无法执行函证程序以及其他替代 性程序以保证往来款项的发生、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可收回性,同时 我们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天和科技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的影响. 大华核字[2019]003908 号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第2页3.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天和科技公司存货余额为 204.89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49 万元.因天和科技公司存货存放于江苏 明斯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斯特公司) .我们无法执行存 货盘点程序以及其他替代性程序以保证存货的存在性、完整性、计价 准确性,也无法保证天和科技公司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天和科技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的影响. 4.天和科技公司
2017 年度将机器设备出租给明斯特公司,本期 我们通过固定资产盘点程序, 关注到天和科技公司的机器设备仍为明 斯特公司在使用, 但我们未获取到天和科技公司与明斯特公司双方签 订的租赁合同,天和科技公司账面也未确认该部分租赁收入.因此我 们无法判断天和科技公司收入的完整性, 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天和科 技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5.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天和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丁争喜 失联并可能被拘留调查,原董事长、总经理曹京益也长期处于失联状 态;
天和科技公司原有的环境监测专用设备业务早已停止,目前正在 处理剩余存货, 融资咨询业务也受到本身行业景气度下行及实际控制 人变更及失联的影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天和科技公司目前已无正 常的生产经营业务;
天和科技公司持续亏损.基于以上情况,天和科 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天和科技 公司虽已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 但仍未能就与改善持 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 无法判断天和科技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