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7-06-03 |
2016 年3月31 日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7 -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 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 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日;
(二)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 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时,按照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四) 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 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五) 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 关协议;
(六) 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委任收款银行、 会计师、 律师等中介机构;
(七) 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
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事情及事宜;
(八)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九) 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 议.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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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月31 日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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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三年任期 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不少于
3 人.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提名李卫国先生、 刘泽军先生、 凌锦明先生、陈望明先生、何勇兵先生、王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于越峰先生、李协林先生、王世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简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3月16 日在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 2016-017) .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越峰先生、李协林先生、王世海先生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董事会作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